认证新闻

 玩具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收费标准已向发改委备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979号)的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收费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品种调整,其检测收费标准暂由国家认监委按照补偿检测成本的原则制定。部分玩具产品属于在发改价格[2006]1979号文发布后调整进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认监委按照补偿检测成本的原则,根据发布的玩具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在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玩具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已报发改委备案。

  具体收费标准可在我中心网站“强制性认证文件”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