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中心被国家认监委指定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的通知
根据国家认监委2018年第32号《
认监委关于发布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的公告》,我中心被国家认监委指定为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
电动自行车企业CCC认证业务,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8396613
联系人:韩潇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乙22号613室
E-mail:jsb@cclc.cn
电动自行车实验室相关业务,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8396621
联系人:韩冰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乙22号621室
E-mail:jsb@cclc.cn
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