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新闻

关于部分家电产品按GB 4343.1新版标准认证及转换证书的通知

 

各家电相关企业:

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的标准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18年5月14日发布,并将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替代GB4343.1-2009(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为规范按照新标准实施认证及旧标准证书的换证工作,我中心已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涉及的产品范围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适用新版标准换版的产品类别包括: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类、电风扇类、空调器类、家用电动洗衣机类、真空吸尘器类、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类、电熨斗类、电饭锅类。

二、按新标准申请认证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申请认证。

自2020年6月1日起,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旧版标准证书的转换

1、时限要求

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最迟于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工厂监督检查前,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实施的检测(见附件:TC10-2018-02《关于GB 4343.1-2018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决议》),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1年6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予以暂停;2021年9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我中心将予以撤销。

至2020年6月1日仍处于暂停状态的旧版标准证书应结合恢复申请完成标准转换。

2、申请资料的提交

企业应在充分评估已获证产品能够满足新版标准的要求后向我中心提交证书转换申请。转换申请可与扩展型号申请、其他变更申请、恢复申请等同时提交。

3、  补充检测

实验室依据《技术决议》的要求进行补充检测。

4、  换发证书

产品经检测合格且符合中心相关程序后换发新版证书。

四、监督检查

1、获证后的监督检查依据有效证书所列标准版本进行。

2、对于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之间的工厂监督检查,如企业仍持有旧版证书且未提交换版申请,检查组会开具不符合项,企业应向中心提交换版申请,并以新版认证证书作为不符合项关闭资料。不符合项的关闭日期不超过3个月且不超过2021年6月1日。

五、其他说明

1、对于2020年6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2、根据国家认监委的规定,中心按照有关程序评价确定具备承担新标准的检测机构名录,并公开予以发布,新标准认证检测以及旧证书标准转换应由目录中的机构承担,随着各个检测机构资质的重新确认,中心将及时公布新的检测机构的名录。

 

附件:关于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决议.pdf

 

 

 

 

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

2019年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