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和实施玩具、童车类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认证企业: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日发布《认监委关于发布玩具、童车类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20年第14号),2020年新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童车类产品》(CNCA-C22-01: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玩具》(CNCA-C22-02:2020)(以下简称“新版实施规则”)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下文简称“CCLC”)根据新版实施规则和已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童车类产品》(CCLC-C22-01:2020)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玩具》(CCLC-C22-02:2020)(下文简称“实施细则”)。CCLC自2020年7月1日起,按照新版实施规则和实施细则对CCC目录内的童车类产品、玩具实施认证及颁发证书。此前已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换证工作随证书延长有效期、证书内容变更一并进行。
附件:
1.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童车类产品(CCLC-C22-01:2020)
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玩具(CCLC-C22-02:2020)
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
2020年6月30日